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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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08811Q/2024-00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商务局
发 文 字 号 :
津商流通〔2024〕12号
主    题 :
商贸口岸\内贸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我市消费持续恢复和升级,市商务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公开征集补贴活动承办单位,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同一控股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可联合申报。

2. 自身或母公司具备《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

3. 具备收单能力。收单终端对线下销售企业的覆盖度高,对消费者常用支付方式友好。具备与线上销售平台对接能力。

4. 自身或委托第三方,具备及时核算发放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销售企业补贴资金的能力

5. 具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技术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

6. 具备较强的咨询、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7.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二、职责要求

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在天津市商务局指导下,具体承办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相关工作,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平台先期负责开展家电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其余各板块补贴活动要求按照实际需求确定。

(一)工作任务

1. 负责对接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

2. 负责确认个人消费者各品类商品消费的补贴资格,按活动要求控制消费者在同一消费品类享受补贴次数。

3. 负责对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销售企业上报的补贴商品目录内所有商品型号能效等级的校验和录入工作。

4. 负责及时核算发放线上销售平台和线下销售企业的补贴资金。实时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

5. 发生商品退货后,负责及时收回政府补贴资金。

6. 负责对活动中线下消费所开电子发票的比对校验工作。建立对活动中线下消费商品订单—支付发票的闭环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关联比对,有效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

7. 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按照市商务局要求,开放实时信息查验窗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发放订单数量、订单金额、补贴金额、订单状态、补贴待发放金额等相关数据。做好每日和指定时间段内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分析报告。

8. 提供商家查验窗口。活动期间,线下销售企业每日可对当日补贴订单进行数据统计及账务核对等。

9. 提供消费者查验窗口。活动期间,消费者可自主查询补贴资格、补贴订单等信息。

10. 留存活动期间全部数据、资料。配合做好审计、检查等相关工作。

11. 配合做好政策宣传推广,扩大消费补贴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12. 建立专门团队及时解决补贴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处理消费者、销售企业的咨询和投诉等事宜,确保补贴活动平稳有序运行。

(二)对活动平台的要求

1. 实现对补贴活动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保证补贴领用流程顺畅便捷,补贴投放机制安全高效。

2. 平台系统运行稳定可靠,具备较强的信息安全手段和能力,能有效抵御网络攻击,防范数据泄露。具备一定的防灾备灾能力,确保信息存储、数据传输安全可靠。

3. 具备充足的网络带宽资源和数据处理能力,能对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平台、线上销售平台可能发起的瞬时高并发数据要求进行及时响应。

4. 具备有效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的措施和能力。能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能够利用系统侦测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5. 具备后续扩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汽车置换更新以及智慧家居焕新消费等活动的承办能力。

(三)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 承办单位对在承办工作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对平台数据以及因承办工作获取的所有活动参与主体的数据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 承办单位享有平台的所有权,负有平台管理义务。市商务局具有专属使用权。未经市商务局同意,承办单位不得将该系统提供第三方使用。

3. 承办单位须确保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工作中所用软件、物料、服务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相关侵权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承办单位承担。如发生平台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工作中所用软件、物料、服务等被第三方提出公开质疑、投诉、诉讼等情形的,承办单位应及时与第三方妥善解决争议,维护市商务局合法权益。

4. 承办单位在承办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市商务局有权终止承办单位的承办资格。承办单位因技术漏洞、管理疏忽等原因造成的资金损失须由承办单位承担。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封面和申请表加盖公章,材料整体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1. 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申请表(见附件)。

2. 申报单位介绍。

3. 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金融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 符合申报条件,确保能正确履行职责要求的相关业务、能力、经验的介绍和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过往承办其他相关活动、建设相关平台的介绍和证明材料。

6. 活动工作方案。

7. 风险管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的管控措施以及信息安全管控措施。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机构应于2024816日前按要求向市商务局提交并送达申报材料。纸质版邮寄(或递送)至天津市商务局流通业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721室)。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政务邮箱gaozhanyong@tj.gov.cn。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2. 市商务局对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核并召开比选会,通过磋商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家承办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商务局所有。

附件:天津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承办单位申请表


                              2024812

(联系人:市商务局流通业处 高展涌;联系电话:022-630854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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