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转发商务部办公厅贸促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使用不可抗力规则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指引的通知
津商外经函〔2020〕10号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4-01 00:00

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
  近日,商务部有关司局会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事认证中心等机构编制了《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使用不可抗力规则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指引》,现转发你们。
  企业可直接联系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中国贸促会企业权益保护中心和承包商会,就具体项目进行咨询。企业如需开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证明,可联系天津市贸促会办理。(联系人:市贸促会 刘冬 13102020515),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贸促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使用不可抗力规则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指引的通知


2020年4月1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经处 高健;联系电话:5866553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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